2018年8月12日,在哈萨克斯坦西部城市阿克套,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土库曼斯坦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伊朗总统哈桑·鲁哈尼举行了会谈,并签署了关于里海法律地位的公约。
公约内容
该公约并未明确将里海归类为海洋或湖泊。根据公约的规定,每个沿海国家的海岸线向外延伸15海里的区域被视为该国的领海,而在领海外再向外延伸10海里的区域则被指定为该国的专属捕鱼区。除了这些特定区域之外,其余的海域及其渔业资源将由里海沿岸的五个国家共同享有。此外,公约强调,里海海底的资源应当由相邻国家按照国际法的原则通过协商进行划分。伊朗总统鲁哈尼表示,各国应该继续就如何划分海底资源进行谈判,并达成额外的协议。公约还规定,里海国家有权在其海底铺设油气管道,但必须经过管道途径的其他国家的同意,并且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基金会世界经济和政治研究所的研究员萨拉别科夫认为,该公约解决了妨碍里海国家有效合作的多个争议性问题。俄罗斯国际问题专家德米特里·罗戈津指出,虽然公约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但它至少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法律框架。阿塞拜疆议会议员穆萨别科夫提到,阿塞拜疆、伊朗及土库曼斯坦在如何划分里海南部水域的海底资源方面存在严重的分歧,甚至一度接近发生军事冲突的程度。公约的签署缓和了这三个国家之间的紧张局势。
目的与意义
公约及相关合作文件的签署为里海国家利用里海资源以及在各个领域的加强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约还特别禁止域外军事力量进入里海,旨在防止西方国家利用军事力量干涉地区事务。
参考资料 >
五国签署《里海法律地位公约》.百家号.2024-10-30
俄批准《里海法律地位公约》.百家号.2024-10-30
《里海法律地位公约》的时代意义及启示.中国南海研究院.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