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
2018年10月30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市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省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省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市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市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省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驻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30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副省长刘强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消防管理、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海洋灾害预警报和防灾减灾职责和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以及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和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总指挥部的有关职责,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组织机构
机关处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厅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
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拟订符合条件退出消防员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符合条件退出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市县防灾减灾工作。
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定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市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地震、重大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组织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标准情况。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和重大事故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石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省政府安委办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负责依法依规监督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国家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省重大安全隐患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省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市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编制全省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及情况汇总、通报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派驻机构
直属单位
议事机构
人员编制
山东省应急厅机关行政编制127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厅长1名,副厅长5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总工程师1名、安全生产监察专员3名、应急指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暂保留工勤编制8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现任领导
江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
杨国宏: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
丁冠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邓泽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
窦清波: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军: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武甲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任省水利厅副厅长
注:更新截至2026年5月
所获荣誉
2022年2月,山东省应急管理保障中心被表彰为2021年山东省防汛抗洪表现突出集体。
2023年2月,获2022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参考资料 >
机构职能.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3-22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举行挂牌仪式.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6-05-04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人事处(挂教育训练处牌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安全生产基础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安全生产执法局.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政策法规处(挂行政许可处牌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规划财务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新闻宣传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科技和信息化处.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05-04
机构概况.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1-04-09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山东机构编制网.2022-12-30
副省部级杨浩东,当选新职!涉及多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今日头条-鲁网潍坊.2026-03-20
山东省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通知:高宾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郑耀武之后),朱红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今日头条.2026-05-09
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奖励2021年全省防汛抗洪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12-30
2022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名单公示.百家号-济宁新闻.202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