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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女,汉族,1972年6月生,自贡市人,中共党员。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学习,获法学学士。
正文
1994年7月至1996年8月在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7月进入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01年7月职称评定为讲师。2006年11月评定为副教授,2007年始任硕士生导师。任教期间主要讲授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研究方向主要为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事法。
参考资料 >
【副教授】刘敏.law.kmust.edu.cn.2016-04-05